12月19日、20日两天,北京、河北、天津五人起诉了京津冀三地政府。他们的理由是:政府未履行空气污染治理的法定职责,致使严重雾霾频发。
20日,在五名原告之一、北京律师程海提供的一份起诉书中,澎湃新闻看到,他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省(直辖市)一级政府不正确履行空气污染的防治责任违法,并责令其在合理期间把空气质量治理至平均良好状态。
这份起诉书称,请求赔偿原告程海购买防雾霾口罩的钱款共65元,并请求责令被告三方书面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文字应经原告同意,并在京津冀的主要报纸、网络上登载7日”。此外,原告请求被告三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9999元整。
针对起诉事由,起诉书分别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的多条法律规定,并指出即便近年来北京市政府有治理雾霾的行动,但“治标不治本,效果不明显”,致使出现“持续大规模的空气污染”。
“2014年我就准备起诉了,哪知道北京的污染越来越厉害。”程海说。
程海提供的一份说明材料提到,另外四人分别为来自北京的余文生、天津的马卫,以及来自河北的李威达和卢廷阁。
20日,李威达和律师马卫向澎湃新闻证实,他们分别于19日和20日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上述两起起诉材料中的诉讼请求和事由与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基本一致。
截至发稿,澎湃新闻致电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其工作人员尚未确认法院收到起诉材料或立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截至12月19日,全国8座城市出现AQI小时值“爆表”,均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