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案,ST阳光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遭证监会重罚逾2亿元。这也是证监会再度针对内幕交易开出巨额罚单。
昨日晚间,ST阳光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阳光集团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7号)。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
公告称,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阳光此前的实控人为陆克平,旗下阳光集团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态农林、房地产、金属制品等多个产业。一度掌控江苏阳光、海润光伏、四环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组成了“阳光系”。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利用海润光伏,陆克平及江苏阳光集团赚了约20亿元,但因业绩拉跨海润光伏已于2019年被迫退市。
值得一提的是,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清偿,江苏阳光近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在公司股票被ST后,公司股价已经连续2个一字板跌停,截至今日收盘,该股股价报收1.38元/股,仍有超126万手跌停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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