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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店主群发女顾客视频截图开黄腔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0: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称,福建漳州的一家螺蛳粉小吃店店主长期将店内监控视频中截取的顾客照片发至私人微信群,群内多人对画面中的女性顾客“开黄腔”、造谣,其中不少女性顾客为未成年人。

被曝光后,该店主多次回应声讨的网友,拒绝承认存在不当行为。9月3日,店主发文向截图中的女性顾客道歉,称将转让涉事小吃店,不再营业。据悉,9月4日,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码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已介入调查。

截取、传播监控视频画面“开黄腔”,是否违法?受害顾客可以怎样维权?有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在该事件中,店主的诸多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等。涉事顾客可以将店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截取、传播监控画面对女顾客“开黄腔”

9月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位于福建漳州的一家螺蛳粉小吃店店主长期从店内监控视频中截取顾客照片发至私人微信群,群内多人对图片中的女性顾客“开黄腔”、造谣,不少涉事女性顾客为初中生。

此事曝光后引发诸多网友不满。其后该店主作出回应,承认被曝光的情况属实,但否认自己及群内人行为不当,“几个男的和我老婆在自己的管理群里聊些骚话题不是很正常吗?你们没有过?”他表示,将就某店员未经同意拍摄店长私人微信群聊天记录并转发曝光一事报警。

店主的这一处理态度未得到网友认可,面对随之而来的店铺差评和投诉,网传的其他截图显示,店主表示将对网上传播此事的中学学生“追究到底”,并向学校反映,“看你要不要读书了”。在此期间,网传该店店名后缀改为“鹅瞅哎头拍店”,谐音疑似为当地方言中的“我就爱偷拍”。

9月3日,爆料人更新此事进展。该店主在顾客群内发文向截图中的女性顾客道歉,称因此事持续发酵,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后续将转让涉事店铺,不再营业,“没想到的是我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发帖人公开的店主回应2

9月4日,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码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回应其他媒体称,已接到相关事件投诉,该所已介入调查。9月5日,事件两次登上微博热搜榜后,南都记者在美团、大众点评平台上均无法找到该小吃店,疑似已停业下架。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通过偷拍、盗图、截取公共监控视频片段对女性发表低俗言论、造谣的事件屡见不鲜。

据报道,去年3月,一个名为“蛋黄派-m”的微博账号时常以第一人称身份发布图文消息,内容多为炫耀与不同男生发生关系等,并留言招揽网友“私我”,后来被发现其发布内容系盗用他人照片。被盗图的女生回应称,该账号利用自己照片造黄谣、引导粉丝添加联系方式牟取不法利益,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同年,重庆某大学学生贺某(男)在上课期间,将同教室某女生的穿着打扮“分享”在校友公共群聊中,并与群内多名男性同学一起对当事女生进行含有侮辱、色情意味的不当讨论,多次对女生进行了偷拍。事件曝光后,该大学随即介入调查。

律师:店主涉嫌侵犯顾客隐私、名誉权等

面对众多网友的质疑和投诉,小吃店店主曾辩称,只是将截图发至私人微信群中,否认存在违法行为,如何看待这一说法?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王琮玮律师表示,该店主涉嫌多个违法行为。

首先,在店内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仅限于维护公共安全,同时应在店内向顾客公示安装监控设备的相关情况。店主为了满足私欲对监控视频进行截图并传播图片,与前述正当目的不相符。其次,截图画面中涉及不少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其获取、传播、使用的手段和目的应合法,还需取得监护人同意。上述二者涉及侵犯个人隐私。

再者,微信群并不属于个人私域,而是公共空间,在群内针对部分女性顾客发表低俗言论、造谣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等合法权利。总体来看,该店主的诸多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等。

在维权方面,王琮玮表示,涉事顾客可以将店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店主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图片传播范围广、影响大,造成恶劣后果,还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侮辱罪等。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表示,在小吃店内被商家偷截照片传播,属于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一种表现。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个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网传截图显示,此事的曝光证据来自一位在该小吃店工作过的员工拍下的群内聊天记录,店主的发声也证实了这一点。那么,店员未经允许拍摄店主的聊天记录并转发,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王琮玮认为应根据其行为目的来判断。任何人都有权利对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从此事件来看,店员在网络上公开店主行为的目的不是满足私欲,而是曝光店主道德败坏、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可视为通过网络形式举报违法行为,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麻策也有类似看法。他表示,通过合理的方式曝光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应该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不过,如果在爆料过程中未对能识别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内容进行处理,可能存在个人信息使用不当的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樊文扬

原标题:福建一店主群发女顾客视频截图开黄腔,律师:涉嫌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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