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公安”微信公众号通报,9月10日,东兴区实行静默管理第一天,9时30分许,内江市东兴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组到内江市东兴区某商场检查时,发现一家水果店正在营业,执法小组立即要求老板将店铺关闭,暂停营业,却遭到该店老板吴某(男,38岁,江西南江县人)拒绝。经了解,该店铺老板吴某指示其店员彭某某到店开业并正常营业,在内江市东兴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小组多次劝阻关店的情况,依旧不予执行。
吴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吴某处以严厉批评,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原标题:四川内江警方:一水果店老板静默期营业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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