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1月11日消息,群众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西安市莲湖区有城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商户收取保护费,不交钱就会把东西收走。
国办督查室收到王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陕西省政府核查办理。
陕西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西安市政府核查办理。经核查,王先生反映问题属实。2022年2月至6月,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协管员冯某以本人收取或指使其他商户代收等方式,私下向辖区内汉中热米皮、户县软面等5家商户收取1至2个月保护费4000元。经督促,莲湖区有关方面对冯某作出开除决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将追回的4000元退还商户。西安市城管局责成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举一反三,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和作风纪律警示教育专项整治,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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