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间,手提摄像机十分流行,很多家庭都会有一部,拍下一些高兴的时刻,永留记念;又或者去旅游时,拍摄各地风光,不时重温旧梦,回味一番。但有没有人将自己第一次与异性造爱时的情景摄下来呢?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在手提摄像机盛行的今天,也不会有太多人这边做,若果在十多年前,电视录像未曾普及,而是由第叁者拍摄,相信更是万中无一,除非是被迫或是全不知情,但我是自愿的。
我叫胡朴,那年我十六岁半,和父母从香港移民到加拿大隻有两年多,一年前,他们回港继续做生意,我就跟姐姐和姐夫住在多伦多北约克区的一间大屋,念第十一班。他们待我不错,其实是他们夫妇申请我们全家移民的。
姐姐比我长七岁。姐夫是一间便利店老板,夫妇二人每天工作十多小时,很少在家。他们没有孩子,工作虽然辛苦,但收入不错,周末假日,我也到店中帮忙送货。
事情发生在七七年的暑假,整个暑假我都在店里帮忙,但在七月尾全铺休息一星期,姐姐跟姐夫去加洲探望他的父母,我没有跟他们去,约了亚波去「拍电视」,不是电视台的电视节目,而是他向朋友借了一部电视录像机,在那年代是很新的玩意,而且价钱昂贵,并非一般人能负担得起。
我那时已十分喜欢摄影,亦有几分火候,电视录像则从未试过。
亚波是我的同学,义大利裔。我们都喜欢摄影,参加了学校的摄影组,不时请女同学当模特儿拍摄人像。他生得英俊瀟洒,十分受女孩子欢迎,大都是他出面邀请女同学做模特儿。因文化影响,我性格比较保守,但比之于在香港时,我已经是开放很多。
这部录像机就是他跟一位远房亲戚借的,在某个场合我也见过他一面,他叫威廉,亚波说他是个业余制片人。
虽然器具十分笨重,而且画面也没有现在器材那么清晰,但我整个人被紧紧吸引,简直着了迷。
我们抬着(不是夸张)摄影机和录像机在市区拍摄甚何景象,回家看了又看,十分兴奋,可惜第二天就要还给物主,这几具东西实在太贵,弄坏了我们赔不起的。
第二天我要把摄影机及录像机送回它的主人,亚波没有空,隻有我一人送去。
地址是在湾景道及芬治街的高尚住宅。我十分辛苦把这两件(那时摄像与录像是分开两部机器)重达叁十磅的机器抬到门前,出来应门是位叁十多岁的西方人,就是物主威廉,他的房子十分大,后园有个入地泳池,他招待我在客厅,送上冷饮。
「很喜欢这玩意儿,是吗?」他指指摄像机问。
「是的,比硬照摄影更好,不用冲晒,立即放映,可惜价钱太贵,买不起。」
「哈哈……是贵点儿,但好处是可以拍一些极私人的东西,不需交别人处理,这玩意相信将来会跌价的。可以给我看看你们昨天拍摄的吗?」「好的,你要多多指教。」
我们很快就看完,昨天拍了一天,但其实是是十分钟在右,我旁述拍摄经过,他问了几个问题,不住微笑。